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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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分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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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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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79 |
国药准字H20057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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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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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 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 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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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份及任一种赋形剂成份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见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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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和新生儿损害甚至死亡,故孕妇禁用替米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所有在宫内与替米沙坦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清除药物。动物试验研究表明替米沙坦可出现在哺乳的大鼠乳汁中。目前还不清楚替米沙坦是否通过人类乳汁排泄,考虑到对婴儿有潜在的副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要慎重。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因此儿童患者慎用本品。老人用药:目前临床研究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无参考文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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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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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1)型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激肽酶II)催化生成血管紧张素(AII)。AII是肾素一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主要升压物质,有收缩血管、促进醛固酮合成和释放,心脏对钠的重吸收等作用。替米沙坦选择性阻断AII与大多数组织上(如血管平滑肌和肾上腺)AT1受体的结合,从而抑制AII的血管收缩及醛固酮分泌作用。大多数组织中还存在AT2受体,AT2对心血管的作用还不清楚,替米沙坦与AT1的结合力远高于AT2(大于3000倍)2.毒理研究:(1)致癌性毒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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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低血容量病人需进行纠正或严密观察下使用替米沙坦片。2.肝功能损伤:替米沙坦的排泄主要是通过胆汁分泌,胆汁淤阻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清除率下降,这些病人应慎用替米沙坦。当调整的剂量低于40mg时,需考虑更换药物。3.肾功能损伤: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作用可能引起个别易感病人的肾功能改变。当病人肾功能与RAAS有关时(如病人发生充血性心衰时),以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引起少尿和/或进展性氮质血症,偶见急性肾衰和/或死亡。病人接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连续使用不能超过四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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