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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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
本品为甲磺酸双氢麦角毒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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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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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95 |
国药准字H20093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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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肌梗塞 |
本品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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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
每次0.3mg(1支),静脉滴注或缓慢推注(用20ml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毎日一次或两次。肌注或皮下注射:每次0.3mg(1支),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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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
1、已知对本品中任何一成分过敏者,血管疾病患者(有脑血管病史、Raynaud`s现象),暂时的动脉炎患者,冠心病患者(心绞痛、无症状缺血等),严重的肝功能损伤患者和脓血症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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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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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心肌梗塞 |
本品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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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
1、15-20%的病人出现鼻塞、头疼、短暂的恶心和胃不适,但与食物一起服用时,通常可避免。大多数情况下,不需特殊处理,副作用会自然消失。 2、以下的不良反应也有可能发生:呕吐、腹泻、皮肤反应、感觉异常、心绞痛加重,同时,偶见心律失常和心动过缓、外周动脉血管失调(如四肢缺血)。 3、在个别情况下,在长时间期内(几年)服用高剂量(与推荐剂量相比)的本品后,结缔组织会出现变化(纤维化)。这些变化也会累及腹膜后腔,并伴随有诸如背痛或下尿道梗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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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
1、严重肾衰患者、轻微肝功能损伤患者和严重心动过缓者应慎用。本品不应与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引起循环系统衰竭,所以非肠道给药后应监测动脉血压。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对胎儿有任何的影响,但在怀孕妇女中没有进行临床对照实验。由于本品对子宫有收缩作用,因此它不能用于怀孕期妇女。本品能否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本品在哺乳期禁用。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未发生由于服药过量的严重表现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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