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克霉唑,二丙酸倍他米松。 |
|
| 生产企业 |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95 |
国药准字H2010350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肌梗塞 |
本品适用于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所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
| 用法用量 |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涂于患处及周围皮肤,并温和地搓揉,每日早晚各一次,对于体股癣治疗时间不超过2周,手、足癣治疗时间不超过4周。每周使用总量不得超过45g。 |
|
|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
对本品中的所有组份或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
|
|
| 成分 |
急性心肌梗塞 |
本品适用于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所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
1、在国外完成的本品临床试验中,有1.9%的患者出现感觉不适的症状,其中皮疹、浮肿和继发性感染的患者各为1%。 2、局部使用皮质激素的局部不良反应已见报道,若封包治疗可增加发生的频率。按发生率由高到低的顺序如下:瘙痒、刺激、干燥、毛襄炎、多毛症、痤疮样皮疹、色素沉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皮炎、皮肤浸渍、继发性感染、皮肤萎缩、嗅纹和栗粒疹。 3、当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有全身吸收时,可产生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某些患者有柯兴氏综合症、高血糖和糖尿的表现。 4、使用克霉唑的不良反应报道如下:红斑、刺痒、起泡、脱屑、浮肿、瘙痒、荨麻症和皮肤大面积刺激症状。 5、儿童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报道包括:生长迟缓、良性颅内高压、柯兴氏综合症(HPA轴抑制)和局部皮肤反应,包括皮肤萎缩。 |
|
| 注意事项 |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
1、体、股癣患者使用本品1周后,手、足癣患者使用2周后症状未见改善,应告知医师并重新诊断。 2、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使用周期不要超过处方规定的时间。即使症状得到缓解,也应按处方治疗周期用药。本品不推荐持续使用4周以上。 3、在没有咨询医师前,不要将其他含皮质激素的产品与本品一起同使用。 4、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方式。 5、使用时如发生刺激或过敏反应,应停止使用本品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6、如同时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如使用无效,应进行微生物检验,在进行其它抗菌治疗前确诊病情。 7、局部使用皮质激素药物,也可出现全身使用所致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HPA)抑制、柯兴氏综合症、高血糖、糖尿等。长期或大面积使用本品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应定期检测肾上腺抑制情况,一旦出现以上征兆,应停止用药或以活性较低的其它皮质激素类药物替代。停药后肾上腺功能会迅速恢复,偶有反跳现象,应注意皮质激素的全身补充。 8、本品应用于腹股沟时,只能用药两周,且使用本品的量要少,患者应穿适宜宽松服装,使用两周后,症状未得到患者,应通知医师。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尚缺乏孕妇使用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孕妇使用本品需考虑用药的利弊。如必须使用本品,则要求不要长期或大面积使用本品。尚不明确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是否增加全身吸收并从乳汁中排出的可检测量,如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停止用药或停止喂乳。 10、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体表面积相对较大,容易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使用本品时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抑制及外源性皮质激素药物的敏感性大于成年人。已有报道儿童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出现丘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抑制、柯兴氏综合症、线性生长抑制、体重增加延缓和颅内高压等不良反应。肾上腺抑制表现为血浆肾上腺素水平低下,ACTH应激反应消失,颅内高压表现为前额突出、头痛和双侧性视乳头水肿。 11、老年用药:目前尚缺乏本品用于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但在上市后65岁以上患者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报告有:皮肤萎缩和少数皮肤渍疡。因此,老年患者在使用这些含皮质激素的局部产品治疗皮肤病时应引起注意。 12、药物过量:如每周总用量不超过45g,且用药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治疗周期,则不易发生药物过量,如过量或长期局部使用皮质激素药物可生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抑制、继发性肾腺素不足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包括柯兴氏综合症等。可适当进行对症治疗,急性肾上腺机能亢进症状一般是可逆的,保持电解质平衡,考虑到慢性毒性,应该缓慢撤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