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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处方药 非医保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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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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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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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厄贝沙坦片
厄贝沙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化学名称:2-丁基-3-[[邻-1H-5-四唑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 分子式:C25H28N6O 分子量:428.54

生产企业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30095

国药准字H200404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心肌梗塞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

用法用量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成分

急性心肌梗塞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糖尿病肾病、蛋白尿。

药理作用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注意事项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一般注意事项:对于那些血管张力和肾功能主要依赖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或者肾脏疾病患者包括肾动脉狭窄),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紊Ⅱ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出现急性低血压、氮质血症、少尿、或少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有关。就如如使用任何抗高血压药物,对缺血性心肌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患者过度降血压可能导致心肌梗死或卒中。胎儿/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尽管尚无本品在孕妇中使用的经验,但据报道,在妊娠中晚期,子宫内暴露于ACE抑制剂可导致发育期胎儿损伤和死亡。因此,与任何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相似,不得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现怀孕,必须尽快停止本品治疗。低血压-容量不足患者:本复方在没有其它诱发低血压危险因素的高血压患者使用,很少和症状性低血压相关。对由于使用强效利尿剂而使血容量和钠不足、饮食中严格限制盐,以及腹泻呕吐的患者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用本复方治疗之前应纠正这些情况。肾动脉狭窄-肾血管性高血压:当存在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个功能肾的动脉发生狭窄的患者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能有发生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尽管本品的研究中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但使用时应考虑到该效应。肾功能损害和肾脏移植:当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时,推荐对血清钾、肌酐和尿酸应定期监测。没有关于近期行肾移植患者使用本品的经验。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见【禁忌】)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在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可能发生与噻嗪类利尿剂有关的氮质血症。对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药物剂量。然而,对那些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但<60ml/min),应该谨慎使用本复方。肝功能损害:在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由于较小的体液和电解质平衡改变可能促发肝昏迷,因此这类患者使用噻嗪类利尿剂时应慎重。没有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复方的经验。主动脉和二尖瓣狭窄,肥厚梗阻性心肌病:就如使用其它的血管扩张剂,主动脉和二尖瓣狭窄及肥厚梗阻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通常对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抗高血压药物没有反应,因此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本品。代谢和内分泌效应:噻嗪类利尿剂治疗可能降低葡萄糖耐量。糖尿病患者可能需要调整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剂量。在噻嗪类利尿剂治疗时,隐性糖尿病可能出现症状。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的升高与噻嗪类利尿剂治疗有关。然而在复方中所含的剂量12.5mg,该作用很小或不存在。在某些接受噻嗪类利尿剂治疗的患者中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甚至促发痛风。电解质紊乱:如任何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那样,应定期进行血清电解质的测定。噻嗪类利尿剂包括氢氯噻嗪能引起体液或电解质的紊乱(低钾血症,低钠血症,和低氯性碱中毒)。体液或电解质的紊乱的体症为口干、渴感、虚弱、昏睡、嗜睡、烦躁、肌肉痉挛和疼痛、肌肉疲乏、低血压、少尿、心动过速和胃肠功能紊乱如恶心或呕吐。使用噻嗪类利尿剂可能诱发低钾血症,但和厄贝沙坦合用可减少利尿剂诱导的低钾血症。低钾血症最易发生于以下患者:肝硬化患者,利尿作用明显的患者,口服摄入电解质不适当的患者,同时使用皮质激素或ACTH的患者。相反地,本品中厄贝沙坦可能诱发高钾血症,特别是在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和/或心力衰竭和糖尿病患者。建议对这些患者进行适当的血清钾浓度监测。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或含钾盐替代物和本品合用时应谨慎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没有证据显示厄贝沙坦将减少或阻止利尿剂诱导的低钠血症。血氯降低通常是轻度的,且不需要治疗。噻嗪类利尿剂可能减少肾脏对钙的排泄,在那些没有已知钙代谢异常的患者中引起间歇性轻度升高。显著的高钙血症提示可能有潜在的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在进行甲状旁腺功能测定时,应停用噻嗪类利尿剂。噻嗪类利尿剂已被证实具有增加镁排泄的作用而可能导致低镁血症。抗兴奋剂检测:本品中所含的氢氯噻嗪可能使抗兴奋剂检测结果呈现阳性,建议运动员慎用。对驾驶和机器操作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机器操作的影响没有相应研究。但基于它的药效学特性,本品影响以上的能力的可能性不大。当驾驶或者操作机器时,应该考虑到在抗高血压治疗中可能发生的头晕和疲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