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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处方药 非医保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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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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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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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美阿沙坦钾片
美阿沙坦钾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本品活性成份:美阿沙坦钾。 化学名称:(5-甲基-2-氧代-1,3-二氧环戊烯-4-基)甲基2-乙氧基-1-{[2'-(5-氧代-4,5-二氢-1,2,4-噁二唑-3-基)联苯-4-基]甲基}-1H-苯并咪唑-7-羧酸酯钾盐 分子式:C30H23KN4O8 分子量:606.62

生产企业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TakedaIrelandLt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30095

国药准字HJ202100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心肌梗塞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用法用量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成分

急性心肌梗塞

高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左心室肥厚、糖尿病肾病。

药理作用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注意事项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1)激活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对于血管张力和肾功能主要依赖于RAAS活性的患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肾功能损伤或肾动脉狭窄患者),接受影响该系统的药物治疗(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与急性低血压、氮质血症、少尿或罕见急性肾衰竭相关。使用本品无法排除类似影响的可能性。伴重度肾功能损伤、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肾动脉狭窄的高血压患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尚无本品用于这些患者的经验(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对于伴有缺血性心肌病或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患者而言,血压过度降低会导致心肌梗死或卒中。(2)RAAS双重阻断有证据表明,联合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或阿利吉仑可增加低血压、高钾血症和肾功能降低(包括急性肾衰竭)的风险。因此不推荐联合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或阿利吉仑以双重阻断RAAS(见【药物相互作用】)。如果认为双重阻断治疗是绝对必要的,必须在专家监督下进行,并对肾功能、电解质和血压进行密切监测。在糖尿病肾病患者中不能同时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3)肾移植目前尚无在近期接受过肾移植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4)肝功能损伤由于在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建议对其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将20mg作为起始剂量(见【药代动力学】)。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研究本品,因此不推荐该人群使用本品。(5)血容量和/或盐不足患者的低血压对于伴有明显血容量和/或盐不足的患者(如伴有呕吐、腹泻或服用高剂量利尿剂的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在给予本品前纠正血容量和/或盐不足,或在密切医疗监护下开始治疗,并考虑以20mg作为起始剂量。(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患者通常对通过抑制RAAS起作用的抗高血压药物无应答。因此,不推荐该类患者使用本品。(7)高钾血症基于影响RAAS的其他药物的使用经验,本品与保钾利尿剂、钾补充剂、含钾盐替代品或其他可能使血钾水平升高的药物(如肝素)联合使用可能导致高血压患者的血钾水平升高(见【药物相互作用】)。在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糖尿病患者和/或伴有其他合并症的患者中,高钾血症(可能致死)风险升高。应酌情监测血钾水平。(8)主动脉瓣和二尖瓣狭窄、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患有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或肥厚梗阻型心肌病(HOCM)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谨慎。(9)妊娠期妊娠期不得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除非认为必须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否则计划妊娠的患者应换用其他已确定可在妊娠期安全使用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诊断为妊娠后,应立即停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若适用,应开始其他药物治疗(见【禁忌】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0)锂剂和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一样,不建议联合使用锂剂和本品(见【药物相互作用】)。(11)肾功能损伤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当本品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时,应考虑定期监测血钾和肌酐水平,监测肾功能损伤患者的肾功能恶化情况。在这些患者中应该仔细滴定本品,并全面监测血压。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更可能报告异常高的血清肌酐值。伴重度肾功能损伤和终末期肾病的高血压患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尚无本品用于这些患者的经验(见【警告和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血液透析无法将阿齐沙坦从体循环中清除。(12)肾动脉狭窄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肾功能可能恶化。其他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即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可能会增加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孤立肾伴动脉狭窄患者的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使用ACE抑制剂研究中,报告了血清肌酐或血尿素氮升高。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中没有长期使用本品,但可能会有类似的结果。(13)黑人人群与其他血管紧张素II受体(AT1)拮抗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相似,本品对黑人人群单药治疗的血压下降幅度较小,但无需调整剂量(见【临床试验】)。因此,可能需要更频繁地上调本品剂量和进行联合治疗,以控制患者血压。(14)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美阿沙坦对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能力无影响或影响可忽略。然而应考虑偶尔可能会发生头晕或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