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处方药 非医保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查看说明书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H瑞舒伐他汀钙片
H瑞舒伐他汀钙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本品活性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化学名称:双-[(E)-7-[4-(4-氟苯基)-6-异丙基-2-[甲基(甲磺酰基)氨基]-嘧啶-5-基](3R,5S)-3,5-二羟基庚-6-烯酸]钙盐(2:1) 分子式:(C22H27FN3O6S)2Ca 分子量:1001.14

生产企业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30095

国药准字H2020347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心肌梗塞

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成分

急性心肌梗塞

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药理作用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注意事项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对肾脏的作用在高剂量特别是40mg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蛋白尿(试纸法检测),蛋白大多数来源于肾小管,在大多数病例,蛋白尿是短暂的或断断续续的。蛋白尿未被认为是急性或进展性肾病的前兆(见【不良反应】)对骨骼肌的作用在接受本品各种剂量治疗的患者中均有对骨骼肌产生影响的报道,如肌痛、肌病,以及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特别是在使用剂量大于20mg的患者中。依折麦布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合用时有极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不排除药效的相互影响,这些药物合用时应慎重。肌酸激酶检测不应在剧烈运动后或存在引起CK升高的似是而非的因素时检测肌酸激酶(CK),这样会混淆对结果的解释。若CK基础值明显升高(>5×ULN),应在5-7天内再进行检测确认。若重复检测确认患者CK基础值>5×ULN,则不可以开始治疗。治疗前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有肌病/横纹肌溶解症易患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这些因素包括:肾功能损害甲状腺机能减退本人或家族史中有遗传性肌肉疾病既往有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或贝特类的肌肉毒性史的酒精滥用年龄>70岁可能发生血药浓度升高的情况同时使用贝特类对这些患者,应考虑治疗的可能利益与潜在危险的关系,建议给予临床监测。若患者CK基础值明显升高(>5×ULN),则不应开始治疗。治疗中应要求患者立即报告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无力或痉挛,特别是在伴有不适和发热时。应检测这些患者的CK水平,若CK值明显升高(>5×ULN)或肌肉症状严重并引起整天的不适(即使CK≤5×ULN),应中止治疗。若症状消除且CK水平恢复正常,可考虑重新给予本品或换用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最低剂量,并密切观察。对无症状的患者定期检测CK水平是不需要的。罕见有与使用他汀有关的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IMNM)(一种自身免疫性肌病)的报告。IMNM的特征为:近端肌无力和血清肌酸激酶升高,且无论是否中止他汀类药物治疗该症状持续性存在。肌肉活检显示为无显著炎症的坏死性肌病;应用免疫抑制剂后改善。在临床研究中,没有证据表明在少数同时使用本品和其它治疗的患者中药物对骨骼肌的影响增加。但是已经发现,在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与贝酸类衍生物(包括吉非贝齐)、环孢素、烟酸、吡咯类抗真菌药、蛋白酶抑制剂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并使用的患者中,肌炎和肌病的发生率增高。吉非贝齐与一些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同时使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因此,不建议本品与吉非贝齐合用。应慎重权衡本品与贝特类或烟酸合用以进一步改善脂质水平的益处与这种合用的潜在危险。不推荐瑞舒伐他汀与夫西地酸合用。在接受此种联合用药的患者中有发生横纹肌溶解(包括死亡)的报告。(见【药物相互作用】)对任何伴有提示为肌病的急性重症或易于发生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肾衰(如败血症、低血压、大手术、外伤、严重的代谢、内分泌和电解质异常,或未经控制的癫痫)的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对肝脏的影响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一样,过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史者应慎用本品。建议在开始治疗前及开始后第3个月进行肝功能检测。若血清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本品应停用或降低剂量。对继发于甲状腺机能低下或肾病综合症的高胆固醇血症,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治疗原发疾病。人种药代动力学研究显示,亚洲人受试者的药物暴露量高于高加索人。蛋白酶抑制剂据观察,接受瑞舒伐他汀和不同蛋白酶抑制剂合并用药(与利托那韦合用)的受试者中,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增加。应充分考虑接受蛋白酶抑制剂治疗的HIV患者使用本品的降脂获益,以及合用蛋白酶抑制剂治疗时,瑞舒伐他汀血浆浓度升高的可能性。除非调整本品剂量,否则不建议与蛋白酶抑制剂合用。乳糖不耐症患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性、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患者不应服用本品。间质性肺疾病据报道,在一些他汀类药物治疗中出现间质性肺疾病的罕见病例,尤其是长期治疗者。出现的特征包括:呼吸困难、无痰干咳和健康总体状况衰退(乏力、体重减轻和发热)。患者发生疑似间质性肺疾病时,应中止他汀类药物治疗。糖尿病有报道显示,3-羟基-3-甲基戊二酰辅酶A(3-hydroxy-3-methylglutarylcoenzyme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包括本品)的使用与糖化血红蛋白(GlycatedhaemoglobinA1C,HbA1c)和空腹血清葡萄糖水平升高相关。应按照相关指导原则要求,对风险患者(空腹血糖:5.6~6.9mmol/L,BMI>30kg/m2,甘油三酯升高、高血压)进行临床和生化监测。儿科患者群体对年龄在10-17岁、Tenner分期处于第二性征成熟期的儿科患者,根据线性增长(身高)、体重、BMI(体重指数)的评估服用瑞舒伐他汀的期限限定为一年。经过52周的研究治疗后,对生长、体重、BMI或性成熟方面没有影响。在儿童和儿科患者中的临床试验经验有限,瑞舒伐他汀对青春期患者的长期(大于1年)治疗效果尚未得知。接受瑞舒伐他汀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患者在为期52周的临床试验中,发现其肌酸激酶升高大于10×ULN.以及伴随运动或增强身体活动后观察到的肌肉症状,较之在成人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频率要高。(见【不良反应】)。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的影响确定本品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的影响的研究尚未进行。然而,根据药效学特性,本品不大可能影响这些能力。在驾驶车辆和操纵机器时,应考虑到治疗中可能会发生头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