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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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塞利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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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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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95 |
国药准字H19991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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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肌梗塞 |
轻度高血压,中度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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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
口服:一次0.1~0.3g(1~3片),一日一次,早上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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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
1.窦性心动过缓者及严重心动过缓者禁用。2.继发于肺动脉高压的右心室衰竭者禁用。3.Ⅱ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4.心源性休克及严重心衰者禁用。5.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能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两周者禁用。6.哮喘急性发作期禁用。7.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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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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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心肌梗塞 |
轻度高血压,中度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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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
1.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通过阻滞β1受体,扩张血管,降低血压。本品高选择性地和心肌细胞膜上β1受体结合,其亲和力比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β2受体强20~30倍,能降低休息和运动时的心率与心输出量,降低运动时的收缩压,抑制异丙肾上腺素诱导的心动过速。对健康人,本品不能逆转β2受体介导的异丙肾上腺素的血管舒张效应。2.本品有内在拟交感活性,不增加呼吸道阻力,扩张外周血管,改善血液循环。3.本品无膜稳定化作用也不抑制心肌收缩力,比其它无内源拟交感活性的β受体阻滞剂引起窦性心动过缓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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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
1.肝肾功能不全慎用。2.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3.支气管痉挛患者慎用4.糖尿病患者慎用。5.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6.建议在大手术前几天停用本品。7.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8.心绞痛和缺血性心脏病患者长期服用本品时,忽然停药可能会出现心绞痛加重和心肌梗死。9.因此,对于类病人,应在1~2周内在严密监测下逐渐减量,直至停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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