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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处方药 非医保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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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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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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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派通欣(注射用瑞替普酶)
复方阿胶浆
复方阿胶浆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阿胶、红参、熟地黄、党参、山楂。

生产企业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30095

国药准字Z370213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心肌梗塞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头晕目眩,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及贫血。(贫血(anaemia)是指全身循环血液中红细胞总量减少至正常值以下。但由于全身循环血液中红细胞总量的测定技术比较复杂,所以临床上一般指外周血中血红蛋白的浓度低于患者同年龄组、同性别和同地区的正常标准。国内的正常标准比国外的标准略低。沿海和平原地区,成年男子的血红蛋白如低于12.5g/dl,成年女子的血红蛋白低于11.0g/dl,可以认为有贫血。12岁以下儿童比成年男子的血红蛋白正常值约低15%左右,男孩和女孩无明显差别。海拔高的地区一般要高些。)

用法用量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口服,一次20毫升(1支),一日3次。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孕妇及哺乳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尚不明确。

成分

急性心肌梗塞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头晕目眩,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及贫血。(贫血(anaemia)是指全身循环血液中红细胞总量减少至正常值以下。但由于全身循环血液中红细胞总量的测定技术比较复杂,所以临床上一般指外周血中血红蛋白的浓度低于患者同年龄组、同性别和同地区的正常标准。国内的正常标准比国外的标准略低。沿海和平原地区,成年男子的血红蛋白如低于12.5g/dl,成年女子的血红蛋白低于11.0g/dl,可以认为有贫血。12岁以下儿童比成年男子的血红蛋白正常值约低15%左右,男孩和女孩无明显差别。海拔高的地区一般要高些。)

药理作用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注意事项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1.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 开盖服用后,拧紧瓶盖20℃以下保存,并按照说明书中的用法和用量连续服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