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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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
1、本品主要含含水硫酸钠(Na2SO4·10H2O,96%-98%),尚含少量氯化钠、氯化镁、硫酸镁、硫酸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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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四川省川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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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95 |
国药准字Z51022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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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肌梗塞 |
用于实热便秘,大便燥结,积滞腹痛,肠痈肿痛;外治乳痈,痔疮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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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
内服:汤剂,10-15g,冲入药汁内或沸水溶化;或入丸散。外用:适量,喷撒,漱口,滴眼,化水坐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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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或忌用。 2、芒硝性寒,适用于实热患者,故脾胃虚寒者忌用。 3、芒硝功擅泻下攻积,适用于实热积滞,故无热邪积滞禁用;缺铁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者,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胃癌,直肠癌,子宫脱垂患者,皆忌用。 4、肾功能不全和中枢神经抑制,期前收缩者,记忆力减者慎用;老年痴呆症,小儿智力低下,帕金森病,慢性苯中毒者忌用。 5、芒硝性寒,外感风寒,内伤生冷,脾胃虚寒,肾阳虚衰等证者,忌单味药服用;阳痿,早泄,无精少精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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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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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心肌梗塞 |
用于实热便秘,大便燥结,积滞腹痛,肠痈肿痛;外治乳痈,痔疮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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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
1、据报道,口服过大剂量时,可出现剧烈腹痛、腹泻,并伴有恶心呕吐,严重者可有虚脱;有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芒硝后可出现严重中毒反应。 2、高浓度溶液抵达胃、十二指肠,可引起幽门痉挛,产生胃不适感,影响胃排空。 3、芒硝用于结肠镜检查前清洁肠道时,有少数患者出现肠鸣及轻度腹部不适感,但对肠黏膜无刺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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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
1、芒硝泻下作用强烈,能堕胎,历代医家有“芒硝妊娠忌”之说,故孕妇忌服。哺乳期妇女患乳痈外敷时,见效即停用,以防乳汁减少。 2、冲入药汁内或用开水溶化后服用,不入煎剂。 4、芒硝具有泻热通便,润燥软坚,清火消肿的功效,无实热证者,不宜用芒硝;年老体弱所致之便秘,也不宜用芒硝、玄明粉。如果属一般慢性病身体虚弱所致之便秘,需要用时也只宜在滋补剂中配伍使用。 5、用于治疗习惯性便秘,一般不用芒硝、玄明粉,但如需加强泻下作用时,可在使用火麻仁、瓜蒌仁、杏仁的基础上,酌加玄明粉同用。 6、用量不宜超过15g,超剂量使用应谨慎,且不宜久用。 7、芒硝与硫黄配伍应用可以引起剧烈的肠痉挛和泻下反应,甚至发生硫化物中毒,故应禁同用;三棱所含二氧化硅、氧化钙和挥发油等,可能与芒硝发生化学反应而改变两药原有的药性,不宜配伍同用;忌苦参,大黄为使。 8、芒硝不宜与阿托品等抗胆碱西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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