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心肌梗塞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瑞替普酶(rPA). |
主要组成成分:凝血因子Ⅱ、Ⅶ、Ⅸ、Ⅹ。 |
|
| 生产企业 |
爱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95 |
国药准字S1097010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肌梗塞 |
普舒莱士(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1、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3、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4、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5、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6、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
|
| 用法用量 |
1.rPA只能静脉使用。 2.rPA应该10MU+1OMU分两次静脉注射,每次取本品10MU溶于10ml注射用水中,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两次间隔为30分钟。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后给药,也不能与其它药物使用共同的静脉通路。没有多于两次给药的重复用药的经验。尽管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在用药中或用药后合并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药是否有利,但99%的病人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用药期间或用肝素后,可合并使用阿斯匹林。 关于不合并使用肝素或阿斯匹林对于rPA的安全性及效果的影响的研究还未进 |
1、普舒莱士(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专供静脉输注,应在临床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2、用前应先将普舒莱士(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和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预温至20~25℃,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轻轻转动直至普舒莱士(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完全溶解(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3、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0~100ml,然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开始要缓慢,15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一般每瓶200血浆当量单位(PE)在30~60分钟左右滴完。4、滴注时,医师要随时注意使用情况,若发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或血栓的临床症状和体征,要立即终止使用。并用肝素拮抗。 用量: 1、使用剂量随因子缺乏程度而异,一般每kg体重输注10~20血浆当量单位,以后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8小时,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时,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每隔24~48小时,可减少或酌情减少剂量输用,一般历时2~3天。2、在出血量较大或大手术时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剂量。3、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患者如拟作脾切除者要先于手术前用药,术中和术后根据病情决定。 |
|
|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活动性内出血。2.出血性脑卒中病史及6个月内的缺血性脑卒中。3.新近(2个月内)颅脑或脊柱的手术及外伤史。4.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型或动脉瘤。5.己知的出血体质。6.严重的未控制的高血压。 |
在严格控制适应症的情况下,无已知禁忌证。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给予人用剂量3倍rPA时对白兔有致流产作用(0.86MU/叻)。重复试验表明,在给予人用剂量15倍(4.。1MUIkg)时,家兔的胎儿未发生异常。但是,给予妊娠家兔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导致中孕流产。对于妊娠妇女,没有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最常见的溶栓治疗的并发症是出血,在某些病人,包括妊娠可以增加出血的危险性,故在妊娠期间,rPA必须在权衡效果及可能引起的流产后慎用。不能确定rPA是否与人乳一同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由人乳分泌,故rPA用于哺乳期时有可能随乳汁分泌,因此, |
|
|
| 成分 |
急性心肌梗塞 |
普舒莱士(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1、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3、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4、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5、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6、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以使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为有活性的纤溶蛋白溶解酶,以降解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发挥溶栓作用。2.生殖毒性:家兔给予人用剂量3倍(0.86MU/kg)时,rPA有致流产作用;大鼠剂量达人用剂量15倍(4.3IMU/kg)时,对胎儿未见引起异常;但妊娠家兔给予rPA可引起生殖道出血而致妊娠中期流产。3.遗传毒性:多项染色体畸变、基因突变、微核试验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
一般无不良反应,快速滴注时可引起发热、潮红、头疼等副反应,减缓或停止滴注,上述症状即可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由于纤维蛋白被溶解,可能引起新近的注射部位出血,所以溶栓治疗期间,必须仔细观察所有潜在出血点(包括导管插入部位、穿刺点、切开点及肌注部位),如有大血管不可压迫的穿刺应尽量避免(如颈静脉或锁骨下静脉)。2.在用药期间,如果必须进行动脉穿刺,最好采用上肢末端的血管、容易压迫止血,穿刺后,至少压迫30分钟,用敷料加压包扎,反复观察有无渗血。3.用药期间,病人的肌肉注射和非必须的搬动应尽量避免。4.静脉穿刺在必须进行时,操作应特别仔细。5.一旦发生严重出血(局部无法加压止血), |
1.除肝病出血患者外,一般在用药前应确诊患者是缺乏凝血因子Ⅱ、Ⅶ、Ⅸ、Ⅹ方能对症下药。2.本品不得用于静脉外的注射途径。3.瓶子破裂、过有效期、溶解后出现摇不散沉淀等不可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