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低钾血症肾病,低钾肾病,低钾血症性肾病,空泡样肾变病,失钾性肾病,低钾血症,心律失常,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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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氯化钾 |
本品为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0.2克,辅料为:白蜂蜡、液状石蜡、石蜡、司盘-80、硼砂、无水亚硫酸钠、麝香草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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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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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82 |
国药准字H109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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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低钾血症肾病,低钾肾病,低钾血症性肾病,空泡样肾变病,失钾性肾病,低钾血症,心律失常,腹泻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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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于严重低钾血症或不能口服者。一般用法将注射用氯化钾1~1.5g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滴注(忌直接静脉滴注与推注)。补钾剂量、浓度和速度根据临床病情和血钾浓度及心电图缺钾图形改善而定。钾浓度不超过3.4g/L(45mmol/L),补钾速度不超过0.75g/小时(10mmol/小时),每日补钾量为3~4.5g(40~60mmol)。在体内缺钾引起严重快速室性异位心律失常时,如尖端扭转型心室性心动过速、短阵、反复发作多行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等威胁生命的严重心率失常时,钾盐浓度要高(0.5%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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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高钾血症患者。(2)急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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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缺乏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用药:参见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老人用药:老年人肾脏清除K+功能下降,应用钾盐时较易发生高钾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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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低钾血症肾病,低钾肾病,低钾血症性肾病,空泡样肾变病,失钾性肾病,低钾血症,心律失常,腹泻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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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钾是细胞内的主要阳离子,其浓度为150~160mmol/L,而细胞外的主要阳离子是钠离子,血清钾浓度仅为3.5~5.0mmol/L。机体主要依靠细胞膜上的Na+-K+ATP酶来维持细胞内外的K+、Na+浓度差。体内的酸碱平衡状态对钾代谢有影响,如酸中毒时H+进入细胞内,为了维持细胞内外的电位差,K+释出到细胞外,引起或加重高钾血症。而代谢紊乱也会影响酸碱平衡,正常的细胞内外钾离子浓度及浓度差与细胞的某些功能有着密切的关系,如碳水化合物代谢、糖原贮存和蛋白质代谢、神经、肌肉包括心肌的兴奋性和传导性等。 |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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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老年人肾脏清除钾功能下降,应用钾盐时较易发生高钾血症。2.下列情况慎用:①代谢性酸中毒伴有少尿时;②肾上腺皮质功能减弱者;③急慢性肾功能衰竭;④急性脱水,因严重时可致尿量减少,尿K+排泄减少;⑤家族性周期性麻痹,低钾性麻痹应给予补钾,但需鉴别高钾性或正常血钾性周期性麻痹;⑥慢性或严重腹泻可致低钾血症,但同时可致脱水和低钠血症,引起肾前性少尿;⑦胃肠道梗阻、慢性胃炎、溃疡病、食道狭窄、憩室、肠张力缺乏、溃疡性肠炎者、不宜口服补钾,因此时钾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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