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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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多巴酚丁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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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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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34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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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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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给药方法: 由于盐酸多巴酚丁胺的半衰期短,所以必须以连续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继开始常速输注或继改变输注速度后,大约在10分钟之内血浆多巴酚丁胺的浓度可以达到稳定状态。因此,无需给予负荷剂量或大剂量快速注射,而且也不推荐这样做。 2.推荐剂量: 对于绝大多数病人而言,能够使心输出量增加的输注速度范围为2.5至10μg/kg/分钟。要使血液动力学得到适当的改善,剂量常常需要高达20μg/kg/分钟。有报道称,在极少数情况下,输注速度高达40μg/kg/分钟。 给药速度与治疗的持续时间必须根据病人的反应进行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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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往对盐酸多巴酚丁胺有过敏表现的病人禁止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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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生殖实验表明,给予大鼠剂量高达正常人体剂量的2.5倍(1Omg/kg/min给药24小时,一天中共给予14.4mg/kg),给予家兔的剂量高达正常人体剂量的2倍,均未见盐酸多巴酚丁胺对胎儿有危害或有致畸形的现象。由于在妊娠妇女中没有进行足够的以及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而且由于在动物中所作的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测人的反应,除非潜在的效益超过了对胎儿潜在的威胁,否则妊娠期间不得使用盐酸多巴酚丁胺。分娩:盐酸多巴酚丁胺对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哺乳妇女:尚不了解本药是否会分泌到人乳中。由于许多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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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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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盐酸多巴酚丁胺(dobutaminehydrochloride)是一种直接影响肌肉收缩力的药物,它的主要活性来自于刺激心脏的肾上腺素能受体;它有轻度变时性、升高血压、致心律失常及扩张血管作用。与多巴胺比较,它并不释放去甲肾上腺素,而且它的作用也不依赖于蓄积在心脏内的去甲肾上腺素。动物研究表明,在获得强心作用时,盐酸多巴酚丁胺引发心率加快和外周血管阻力下降的作用均比异丙肾上腺素小。在人体内,盐酸多巴酚丁胺能增加每搏射血量和心输出量,并能降低心室充盈压、体循环和肺循环的阻力。作为对心肌收缩力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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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一般注意事项1.如同使用任何胃肠外的儿茶酚胺一样,在盐酸多巴酚丁胺给药期间,必须严密监测心率和节律﹑血压以及输注速度。当开始治疗时,建议采用心电图监测直至达到了稳定的反应。2.使用盐酸多巴酚丁胺治疗前必须对血容量不足进行纠正,这一点是公认的。3.对于存在着明显的机械性阻塞,例如严重的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本品无明显疗效。(1)心力衰竭并发急性心肌梗死时的用法:虽然治疗心力衰竭及减小心脏的直径能够减低心肌的耗氧量,但使用强心剂后,心肌对氧的需求增加及局部缺血的加剧而导致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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