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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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多巴酚丁胺。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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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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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34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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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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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给药方法: 由于盐酸多巴酚丁胺的半衰期短,所以必须以连续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继开始常速输注或继改变输注速度后,大约在10分钟之内血浆多巴酚丁胺的浓度可以达到稳定状态。因此,无需给予负荷剂量或大剂量快速注射,而且也不推荐这样做。 2.推荐剂量: 对于绝大多数病人而言,能够使心输出量增加的输注速度范围为2.5至10μg/kg/分钟。要使血液动力学得到适当的改善,剂量常常需要高达20μg/kg/分钟。有报道称,在极少数情况下,输注速度高达40μg/kg/分钟。 给药速度与治疗的持续时间必须根据病人的反应进行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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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以往对盐酸多巴酚丁胺有过敏表现的病人禁止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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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生殖实验表明,给予大鼠剂量高达正常人体剂量的2.5倍(1Omg/kg/min给药24小时,一天中共给予14.4mg/kg),给予家兔的剂量高达正常人体剂量的2倍,均未见盐酸多巴酚丁胺对胎儿有危害或有致畸形的现象。由于在妊娠妇女中没有进行足够的以及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而且由于在动物中所作的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测人的反应,除非潜在的效益超过了对胎儿潜在的威胁,否则妊娠期间不得使用盐酸多巴酚丁胺。分娩:盐酸多巴酚丁胺对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哺乳妇女:尚不了解本药是否会分泌到人乳中。由于许多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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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休克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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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盐酸多巴酚丁胺(dobutaminehydrochloride)是一种直接影响肌肉收缩力的药物,它的主要活性来自于刺激心脏的肾上腺素能受体;它有轻度变时性、升高血压、致心律失常及扩张血管作用。与多巴胺比较,它并不释放去甲肾上腺素,而且它的作用也不依赖于蓄积在心脏内的去甲肾上腺素。动物研究表明,在获得强心作用时,盐酸多巴酚丁胺引发心率加快和外周血管阻力下降的作用均比异丙肾上腺素小。在人体内,盐酸多巴酚丁胺能增加每搏射血量和心输出量,并能降低心室充盈压、体循环和肺循环的阻力。作为对心肌收缩力增强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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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一般注意事项1.如同使用任何胃肠外的儿茶酚胺一样,在盐酸多巴酚丁胺给药期间,必须严密监测心率和节律﹑血压以及输注速度。当开始治疗时,建议采用心电图监测直至达到了稳定的反应。2.使用盐酸多巴酚丁胺治疗前必须对血容量不足进行纠正,这一点是公认的。3.对于存在着明显的机械性阻塞,例如严重的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本品无明显疗效。(1)心力衰竭并发急性心肌梗死时的用法:虽然治疗心力衰竭及减小心脏的直径能够减低心肌的耗氧量,但使用强心剂后,心肌对氧的需求增加及局部缺血的加剧而导致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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