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心律失常,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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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维拉帕米。 |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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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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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237 |
国药准字H109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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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心律失常,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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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通过调整剂量达到个体化治疗。安全有效的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 1.心绞痛: 一般剂量为维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剂量为40mg/次,一日三次。约在药后8小时根据疗效和安全评估决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颤动服用洋地黄治疗的病人,每日总量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未服用洋地黄的病人)成人的每日总量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龄1~5岁: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时4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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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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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仅用于明确需要且利大于对胎儿的危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分泌入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人用药: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长,并且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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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心律失常,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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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1.盐酸维拉帕米为钙离子拮抗剂。通过调节心肌传导细胞、心肌收缩细胞以及动脉血管平滑肌细胞细胞膜上的钙离子内流,发挥其药理学作用,但不改变血清钙浓度。2.盐酸维拉帕米扩张心脏正常部位和缺血部位的冠状动脉主干和小动脉,拮抗自发的或麦角新碱诱发的冠状动脉痉挛,增加了冠状动脉痉挛病人心肌氧的递送,解除和预防冠状动脉痉挛;维拉帕米减少总外周阻力,降低心肌耗氧量。可用于治疗变异型心绞痛和不稳定型心绞痛。3.维拉帕米减少钙离子内流,延长房室结的有效不应期,减慢传导,可降低慢性心房颤动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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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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