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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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份为:羔羊胃提取物(含凝乳酶、胃蛋白酶)和维生素B12。每1g含凝乳酶活力不得了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 1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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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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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96 |
国药准字H2014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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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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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早晨服用. 2.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用法:口服。用少量温水冲服;用量:成人一次2-3g,一日3次;婴幼儿一次1g,一日3次;6个月以下婴儿一次0.5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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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磺胺药过敏。2.严重肾功能衰竭。3.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4.低钾血症。 |
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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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利尿药能引起胎盘缺血,造成胎儿营养不良。一般原则为妊娠妇女应避免使用噻嗪和相关利尿剂,绝不能用其治疗妊娠性生理水肿。哺乳期因为药物可能进入乳汁,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服用本品。儿童用药:缺乏儿科患者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应用本品时需注意检测。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服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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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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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作用于肾皮质稀释段的利尿效应,吲达帕胺为一种磺胺的衍生物,具有吲哚环结构,药理学上与噻嗪类利尿相关,通过抑制肾皮质稀释段对钠的再吸收达到利尿效果。此药增加尿钠和尿氯的排出,并在较小程度上增加钾和镁的排出,由此导致尿量增加,而发挥抗高血压作用。2.II期和III期研究表明,应用单一治疗的抗高血压疗效可持续24小时。出现这种疗效时,所用剂量仅具有轻度利尿作用。3.本药的抗高血压作用在于改善动脉的顺应性,降低小动脉和整个外周循环阻力。吲达帕胺可以逆转高血压引起的左心室肥厚。超过一定剂量,噻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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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警告: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其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水和电解质平衡。2.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地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3.血钾:低钾血症和缺钾是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和/或多种药物治疗者、以及具有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本品具有吸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