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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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替米沙坦。 |
活性成分:帕利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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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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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41 |
国药准字J201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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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帕利哌酮缓释片适用于精神分裂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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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4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 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 3.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
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6 mg,1日1次,早上服用。起始剂量不需要进行滴定。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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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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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 尚无足够数据显示本品能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未显示致畸性,但显示胚胎有毒性。因此,慎重起见,在妊娠前三个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计划妊娠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 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个月期间),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妊娠中末期。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 由于本品是否经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间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因此儿童患者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还未在妊娠妇女中对本品进行充分及良好对照的研究。只在潜在的益处大于可能对胎儿的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 已经报告,在妊娠的最后3个月使用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新生儿可能发生锥体外系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具有自限性。但还不清楚在接近妊娠结束时服用帕利哌酮是否会导致类似的新生儿体征和症状。 妊娠的最后三个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包括本品)时,新生儿在分娩后出现的锥体外系症状和/或停药症状的严重程度可能不同。这些症状可能包括:激越、肌张力亢进、肌张力减退、震颤、嗜睡、呼吸窘迫或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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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帕利哌酮缓释片适用于精神分裂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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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起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呈高亲和性结合,该结和作用持久,但无任何部份激动效应。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2)替米沙坦可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会阻断离子通道。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激酶Ⅱ)亦可降解缓激肽,由于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故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3)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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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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