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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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陈皮、水半夏、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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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亨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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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717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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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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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 (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2g(约一汤匙),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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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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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老人用药:60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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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轻度疼痛,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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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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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老年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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