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重症肌无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
甲氧氯普胺。 |
|
|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91 |
国药准字H1202016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重症肌无力 |
镇吐药。主要用于①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②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③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④糖尿 |
|
|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 成分 |
重症肌无力 |
镇吐药。主要用于①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②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③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④糖尿 |
|
|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
| 注意事项 |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