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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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
主要成分为托伐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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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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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91 |
国药准字H201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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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重症肌无力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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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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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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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对怀孕妇女使用托伐普坦片尚无足够且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试验中,发生了颚裂、短肢、小眼畸形、骨骼畸形、胎仔体重下降、骨化延迟、胚胎死亡。本品没有在孕妇中进行对照试验。对于孕妇能否使用托伐普坦,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后方可在孕期使用本品。本品对人体分娩、生产的影响尚不清楚。本品在乳汁中是否有分布尚不清楚。哺乳期大鼠经口给予托伐普坦时,托伐普坦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很多药物都可经人乳汁排泄,且托伐普坦可能会给乳幼儿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需要决定母亲服用分托伐普坦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本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老年用药:在临床试验中所有接受托伐普坦片治疗的低血钠症患者中,42%的人年龄≥65岁,19%的患者年龄≥75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差别,且在其他临床经验中,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反应也没有不同,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年龄增加对托伐普坦血药浓度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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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重症肌无力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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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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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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