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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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
黄芪(蜜炙)、人参(去芦、五味子(醋炙)、鹿角、马鹿茸(去毛)、淫羊藿(羊油炙)、鲜鹿肉(带骨)、肉苁蓉(酒炙)、锁阳、菟丝子、胡芦巴(盐炙)、覆盆子、楮实子、花椒(去目)、小茴香(盐炙)、熟地黄、怀牛膝(去头)、桑寄生、当归、天冬、麦冬、秋石、茯苓、甘草、陈皮、大青盐、山药、白术、芡实(麸炒)、补骨脂(盐炙)、续断、枸杞子、川芎、地黄、沉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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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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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91 |
国药准字Z2202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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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重症肌无力 |
补精、养血、益气,温阳固精。用于肾精亏损,气血不足引起;精神衰惫,腰膝无力,阳萎遗精,目暗耳鸣,失眼健忘,妇女血虚宫寒,崩带不孕,滑胎小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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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一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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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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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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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重症肌无力 |
补精、养血、益气,温阳固精。用于肾精亏损,气血不足引起;精神衰惫,腰膝无力,阳萎遗精,目暗耳鸣,失眼健忘,妇女血虚宫寒,崩带不孕,滑胎小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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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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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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