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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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咪达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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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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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91 |
国药准字H1999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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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重症肌无力 |
1.原发性高血压;2.肾实质性病变所致继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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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一般成人:1日1次口服盐酸咪达普利5~10mg。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但严重高血压患者、伴有肾功能障碍高血压患者以及肾实质性高血压患者最好从2.5mg开始用药。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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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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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必须用药时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从低剂量(如2.5mg)开始,边观察患者状态边慎重用药。1)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一般高龄患者肾脏功能降低,血药浓度持续较高水平,易出现不良反应或易使作用增强。2)对高龄患者一般不易过度降(易发生脑梗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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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重症肌无力 |
1.原发性高血压;2.肾实质性病变所致继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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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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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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