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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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
红花、当归、杜仲(炭)、人参(去芦)、鹿胎、化橘红、熟地黄、丹参、小茴香、炒桃仁、益母草(炭)、川芎、荆芥穗炭、白芍、醋香附、炒莱菔子、麸炒白术、肉桂、银柴胡、泽泻、焦槟榔、姜厚朴、六神曲、白附片、炒麦芽、赤芍、焦山楂、粗延胡索、费炒苍术、续断、吴茱萸(盐制)、砂仁、海螵蛸、茯苓、乌药、牡丹皮、牛膝、醋龟甲、豆蔻、木瓜、木香、山药、沉香、鹿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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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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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91 |
国药准字Z2002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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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重症肌无力 |
调经活血,温宫止滞,逐瘀生新。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四肢无力,子宫寒冷,赤白带下,久不受孕,骨蒸劳热,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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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空腹用红糖水送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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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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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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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重症肌无力 |
调经活血,温宫止滞,逐瘀生新。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四肢无力,子宫寒冷,赤白带下,久不受孕,骨蒸劳热,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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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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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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