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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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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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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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91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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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重症肌无力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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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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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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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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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重症肌无力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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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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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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