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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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甘草酸苷25mg、甘氨酸25mg、蛋氨酸25mg,做为辅料,还含有乳糖、碳酸钙、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及聚维酮K30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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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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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91 |
国药准字H2008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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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重症肌无力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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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成人通常1次2-3粒,小儿1次1粒,1日3次,饭后口服。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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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1.尚未实施调查本制剂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的确实发生频率。2.重要不良反应:假性醛固酮症(发生频率不明),可以出现低血钾症、血压上升、钠及液体贮留、浮肿、尿量减少、体重增加等假性醛固酮增多症状,因此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血清钾值等),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3.另外,还可出现脱力感、肌力低下、肌肉痛、四肢痉挛、麻痹等横纹肌溶解症的症状,在发现CK(CPK)升高,血、尿中肌红蛋白升高时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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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权衡治疗利大于弊之后慎重用药。儿童用药:小儿1次1粒,一日3次,饭后口服。老年用药:基于临床应用经验,高龄者有易发低血钾不良反应倾向,因此需在密切观察基础上,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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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重症肌无力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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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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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1.慎重给药:对高龄患者应慎重给药(高龄患者低血钾症发生率高)(参照老年用药)。 2.一般注意事项:由于该制剂中含有甘草酸苷,所以与含其它甘草制剂并用时,可增加体内甘草酸苷含量,容易出现假性醛固酮增多症,应予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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