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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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硫酸新斯的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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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九旭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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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91 |
国药准字H10980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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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重症肌无力 |
止吐药。用于: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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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或遵医嘱。 |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恩丹西酮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3.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4.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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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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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个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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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重症肌无力 |
止吐药。用于: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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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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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甲亢和帕金森症等慎用。2.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3.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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