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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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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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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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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洛索洛芬钠分散片
洛索洛芬钠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乙酰氨基酚。

洛索洛芬钠。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原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010

国药准字H201632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痛经、牙痛、头痛、神经痛、术后痛、外伤性疼痛、肌肉痛、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

用法用量

口服吸服或倒出加溫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劑量不宜超過2g(8支)。退熱治療一般不超過3天,鎮痛給藥不應超過10天。兒童按體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歲以下兒童一日不超過5次劑量,療程不超過5天。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痛经、牙痛、头痛、神经痛、术后痛、外伤性疼痛、肌肉痛、肩周炎、腱鞘炎、滑囊炎。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1.下述患者慎重用药(1)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患者(会使溃疡复发)。(2)长期给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必要长期使用本品且用米索前列醇进行治疗的患者(米索前列醇可以使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加重,因此连续使用本品时,应充分观察经过并慎重给药)。(3)血液异常或有其既往史患者(易引起溶血性贫血等副作用)。(4)肝损伤或有其既往史患者(会使肝损伤恶化或复发)。(5)肾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患者(含引起浮肿、蛋白尿、血清肌酐上升等副作用)。(6)心功能异常患者。(7)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8)支气管哮喘患者(会使病情恶化)。(9)高龄者。2.注意以下事项:(1)应注意抗炎镇痛药的治疗,是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2)本品用于对慢性疾患(类风湿性关节炎、变形性关节病)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长期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临床检验(尿检查、血液检查及肝功能检查等),若出现异常应减量或暂停使用并进行相应处理;还应考虑药物疗法以外的治疗方法。(3)本品用于急性疾患时,应考虑以下事项:注意须按急性炎症、疼痛及发热程度而给药;原则上避免长期使用同一药物;若有病因疗法,则应采用。(4)充分观察患者症状,注意副作用的发生。有时会出现过度降低体温、虚脱及四肢发凉等,因此对伴有高热的高龄者或合并消耗性疾患的患者,应充分注意观察给药后患者的状态。(5)本品有可能掩盖感染症,故用于由于感染引起的炎症时,应合用适当抗菌药并注意观察,慎重给药。(6)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合用。(7)高龄者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应以最小剂量慎重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