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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非处方 非医保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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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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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安怡(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奇曼丁(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奇曼丁(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乙酰氨基酚。

盐酸曲马多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萌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010

国药准字H199802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跖骨,趾骨骨折,跖骨骨折,趾骨骨折,腕舟状骨骨折,胸骨骨折,锁骨骨折,锁子骨伤,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

用法用量

口服吸服或倒出加溫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劑量不宜超過2g(8支)。退熱治療一般不超過3天,鎮痛給藥不應超過10天。兒童按體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歲以下兒童一日不超過5次劑量,療程不超過5天。

吞服,勿嚼碎。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而定。一般从每次50mg(半片)开始服用,12小时服用一次,根据患者疼痛程度可调整用药剂量。一般成人及14岁以上中度疼痛的患者,单剂量为50-100mg(半片-1片)。体重不低于25公斤的1岁以上儿童的服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mg,本品最低剂量为50mg(半片)。每日最高剂量通常不超过400mg(4片)。治疗癌性痛时也可考虑使用较大剂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使用。老年患者的剂量要考虑有所减少。两次服药的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上述推荐剂量仅供参考,原则上应选用最低的镇痛剂量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用于对曲马多或共赋形剂过敏者,禁忌与酒精、镇静剂(如安眠药)、镇痛药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药物合用(因会引起急性中毒),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呼吸抑制患者禁用。术品禁用于戒毒治疗。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应用的安全性资料。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年龄超过75岁)的药物消除时间可能延长,因此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成分

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跖骨,趾骨骨折,跖骨骨折,趾骨骨折,腕舟状骨骨折,胸骨骨折,锁骨骨折,锁子骨伤,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本品位非阿片类中枢性镇痛药,虽也可与阿片受体结合,但其亲和力很弱,对μ受体的亲和力相当于吗啡的1/60000,对K和δ受体的亲和力仪为μ受体的1/25。曲马多系消旋体,其(+)对映体作用于阿片受体,而(-)对映体则抑制神经元突触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并增加神经元外5-羟色胺浓度。从而影响痛觉传递而产生镇痛作用,其怍用强度为吗啡的1/8-1/10。本品无抑制呼吸作用,长期应用依赖性小。有镇咳作用,强度为可待因的50%。不影响组胺释放。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1、肾,肝功能不全者,心脏病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须特别注意:如果用量明显超过推荐剂量时(偶尔在麻醉过程中会出现),则呼吸抑制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合并应用其他中枢抑制药物时亦可产生这种情况。3、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禁止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4、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不宜使用。5、驾驶员须注意,本品可能影响病人的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