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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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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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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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010 |
国药准字H2004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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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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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吸服或倒出加溫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劑量不宜超過2g(8支)。退熱治療一般不超過3天,鎮痛給藥不應超過10天。兒童按體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歲以下兒童一日不超過5次劑量,療程不超過5天。 |
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x109/L,血小板计数≥100x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最多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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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替莫唑胺胶囊或达卡巴嗪(DTIC)过敏者禁用。 2.妊娠期禁用(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3.禁用于严重骨髓抑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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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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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感冒,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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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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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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