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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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苯巴比妥钠 |
奥硝唑。化学名称:1-(3-氯-2-羟丙基)-2-甲基-5-硝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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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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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01 |
国药准字H2003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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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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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催眠,一次50~100mg;麻醉前用药,一次100~200mg;术后应用,一次100~200mg,必要时重复,24小时内总量可达400mg;极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治疗癫痫持续状态时剂量加大,静脉注射一次200~300mg(速度不超过每分钟60mg),必要时6小时重复一次。小儿常用量:镇静或麻醉前应用,一次按体重2mg/kg;抗惊厥或催眠每次按体重3~5mg/kg或按体表面积125mg/m2。 |
1.滴虫病: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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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以下情况: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等。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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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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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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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镇静催眠药、惊厥药,是长效巴比妥类的典型代表。对中枢的抑制作用随着剂量加大,表现为镇静、催眠、抗惊厥及抗癫痫。大剂量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有明显的抑制。过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枢致死。体外电生理实验见苯巴比妥使神经细胞的氯离子通道开放,细胞过极化,拟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疗浓度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兴奋作用、加强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单突触和多突触传递,抑制痫灶的高频放电及其向周围扩散。可减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张力。通过诱导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结合胆红素从而降低胆红素的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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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长期用药可产生耐药性。5.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6.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7.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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