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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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苯巴比妥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屈他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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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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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01 |
国药准字H20020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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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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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催眠,一次50~100mg;麻醉前用药,一次100~200mg;术后应用,一次100~200mg,必要时重复,24小时内总量可达400mg;极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治疗癫痫持续状态时剂量加大,静脉注射一次200~300mg(速度不超过每分钟60mg),必要时6小时重复一次。小儿常用量:镇静或麻醉前应用,一次按体重2mg/kg;抗惊厥或催眠每次按体重3~5mg/kg或按体表面积125mg/m2。 |
)如果患者有眩晕经历,使用本品应该避免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如驾驶和操纵机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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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以下情况: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等。 |
临床研究报告表明,以下至少是可能和屈他维林的使用有关的不良反应,根据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0%;常见:≥1%t<10%;偶见:≥0.1%<1%;罕见:≥0.01%<0.1%;十分罕见:<0.01%)和系统器官描述如下: 胃肠道系统:罕见:恶心,便秘。 神经系统:罕见:头痛,眩晕和失眠。 心血管系统:罕见:心悸和低血压。 免疫系统: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皮疹,搔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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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获得的妊娠妇女的临床数据有限。尽管本品对于妊娠和胚胎/胎儿的发育,动物试验并没有表明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见 儿童用药:本品禁用于1岁以下儿童。由于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对1岁以上的儿童使用需慎重。 老年用药:目前无有关老年服用本品的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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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1.胃肠道平滑肌痉挛,应激性肠道综合征。 2.胆绞痛和胆道痉挛,胆囊炎,胆囊结石,胆道炎。 3.肾绞痛和泌尿道痉挛,肾结石,输尿管结石,肾盂肾炎,膀胱炎。 4.子宫痉挛,痛经,先兆流产,子宫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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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镇静催眠药、惊厥药,是长效巴比妥类的典型代表。对中枢的抑制作用随着剂量加大,表现为镇静、催眠、抗惊厥及抗癫痫。大剂量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有明显的抑制。过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枢致死。体外电生理实验见苯巴比妥使神经细胞的氯离子通道开放,细胞过极化,拟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疗浓度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兴奋作用、加强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单突触和多突触传递,抑制痫灶的高频放电及其向周围扩散。可减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张力。通过诱导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结合胆红素从而降低胆红素的浓度。 |
本品为异喹啉类衍生物,是直接作用于平滑肌细胞的亲肌性解痉药。它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增加细胞内环磷酸腺苷的水平,抑制肌球蛋白轻链肌酶,使平滑肌舒张,从而解除痉挛,其作用不影响植物神经系统。 毒理研究:本品经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致畸、致突变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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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长期用药可产生耐药性。5.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6.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7.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 |
血压过低的患者使用本品需要特别注意。 由于片剂中所含乳糖,会导致乳糖不耐受患者的胃肠道不适。因此,对于患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陷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遗传性疾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未对儿童使用本品进行评价,因此儿童使用应注意。(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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