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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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苯巴比妥钠 |
盐酸洛哌丁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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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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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01 |
国药准字H20003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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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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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催眠,一次50~100mg;麻醉前用药,一次100~200mg;术后应用,一次100~200mg,必要时重复,24小时内总量可达400mg;极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治疗癫痫持续状态时剂量加大,静脉注射一次200~300mg(速度不超过每分钟60mg),必要时6小时重复一次。小儿常用量:镇静或麻醉前应用,一次按体重2mg/kg;抗惊厥或催眠每次按体重3~5mg/kg或按体表面积125mg/m2。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 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服用1粒。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可调节每日剂量以维持每日1-2次正常大便。一般维持剂量每日1-6粒。 每日最大剂量:成人不超过8粒,儿童不超过3粒/20公斤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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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以下情况: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等。 |
易蒙停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易蒙停胶囊不宜用于5岁以下的儿童。本品为对症治疗药品,对引起腹泻的病因的治疗仍是需要的。本品不能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疗。禁用于急性溃疡性结肠炎及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的病人。对应避免使用肠蠕动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一旦发生便秘、腹胀、不完全肠梗阻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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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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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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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镇静催眠药、惊厥药,是长效巴比妥类的典型代表。对中枢的抑制作用随着剂量加大,表现为镇静、催眠、抗惊厥及抗癫痫。大剂量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有明显的抑制。过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枢致死。体外电生理实验见苯巴比妥使神经细胞的氯离子通道开放,细胞过极化,拟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疗浓度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兴奋作用、加强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单突触和多突触传递,抑制痫灶的高频放电及其向周围扩散。可减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张力。通过诱导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结合胆红素从而降低胆红素的浓度。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便秘、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临床试验数据不良事件汇总如下(无论是否因用药引起):1.)急性腹泻患者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在1.0%以上、盐酸洛哌丁胺组发生率至少与安慰剂组相当的不良事件列于下表:发生率在1.0%以上的、安慰剂组发生率大于盐酸洛哌丁胺组的不良事件有:口干、胃肠胀气、腹部痉挛和绞痛。2.)慢性腹泻患者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在1.0%以上、盐酸洛哌丁胺组发生率至少与安慰剂组相当的不良事件列于下表:发生率在1.0%以上的、安慰剂组发生率大于盐酸洛哌丁胺组的不良事件有:恶心、呕吐、头痛、胃肠胀气、腹痛、腹部痉挛和绞痛。3.76项对急慢性腹泻患者进行的对照或开放性研究中的不良事件所有研究中发生率在1.0%以上的不良事件列于下表:上市后经验以下自发报告的不良事件按机体系统及报告频率顺序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别报告。所列频率仅反映了不良事件报告的发生率,并不能体现如临床试验和流行病学研究中显示的实际发生率。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非常罕见:皮疹,荨麻疹和瘙痒。有个别血管性水肿、疱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红斑和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的报告。免疫系统异常有个别过敏反应的报告,其中极个别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和类过敏反应。胃肠道异常非常罕见:腹痛、肠梗阻、腹胀,恶心、便秘、呕吐、巨结肠(包括中毒性巨结肠)、胃胀和消化不良。肾脏及泌尿器官异常有尿潴留的个别报告。精神系统异常非常罕见:困倦。神经系统异常非常罕见:意识丧失、意识水平降低、头晕。一些在临床研究和上市后经验中报告的不良反应也是腹泻综合征的常见不良反应,如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乏力、困倦、头晕、便秘和腹胀,通常很难区分这些反应是源于腹泻还是药物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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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长期用药可产生耐药性。5.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6.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7.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 |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中毒性巨结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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