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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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苯巴比妥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秋水仙碱,为一种生物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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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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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01 |
国药准字H5302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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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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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催眠,一次50~100mg;麻醉前用药,一次100~200mg;术后应用,一次100~200mg,必要时重复,24小时内总量可达400mg;极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治疗癫痫持续状态时剂量加大,静脉注射一次200~300mg(速度不超过每分钟60mg),必要时6小时重复一次。小儿常用量:镇静或麻醉前应用,一次按体重2mg/kg;抗惊厥或催眠每次按体重3~5mg/kg或按体表面积125mg/m2。 |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1~2片),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6~10片),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12片),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1~3片),分次服用,共7天。预防:一日0.5~1mg(1~2片),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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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以下情况: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等。 |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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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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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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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镇静催眠药、惊厥药,是长效巴比妥类的典型代表。对中枢的抑制作用随着剂量加大,表现为镇静、催眠、抗惊厥及抗癫痫。大剂量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有明显的抑制。过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枢致死。体外电生理实验见苯巴比妥使神经细胞的氯离子通道开放,细胞过极化,拟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疗浓度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兴奋作用、加强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单突触和多突触传递,抑制痫灶的高频放电及其向周围扩散。可减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张力。通过诱导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结合胆红素从而降低胆红素的浓度。 |
与剂量大小有明显相关性,口服较静脉注射安全性高。(1)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征。(2)肌肉、周围神经病变:有近端肌无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3)骨髓抑制: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生命。(4)休克:表现为少尿、血尿、抽搐及意识障碍。死亡率高,多见于老年人。(5)致畸:文献报道2例Down综合征婴儿的父亲均为因家族性地中海热而有长期服用秋水仙碱史者。(6)其他:脱发、皮疹、发热及肝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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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长期用药可产生耐药性。5.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6.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7.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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