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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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苯巴比妥钠 |
黄瑞香的根皮和茎皮,辅料为:聚山梨酯80、苯甲醇、无水亚硫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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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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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01 |
国药准字Z6202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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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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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催眠,一次50~100mg;麻醉前用药,一次100~200mg;术后应用,一次100~200mg,必要时重复,24小时内总量可达400mg;极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治疗癫痫持续状态时剂量加大,静脉注射一次200~300mg(速度不超过每分钟60mg),必要时6小时重复一次。小儿常用量:镇静或麻醉前应用,一次按体重2mg/kg;抗惊厥或催眠每次按体重3~5mg/kg或按体表面积125mg/m2。 |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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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禁用于以下情况: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等。 |
1、对本品或含有黄瑞香根皮和茎皮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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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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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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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镇静催眠药、惊厥药,是长效巴比妥类的典型代表。对中枢的抑制作用随着剂量加大,表现为镇静、催眠、抗惊厥及抗癫痫。大剂量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有明显的抑制。过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枢致死。体外电生理实验见苯巴比妥使神经细胞的氯离子通道开放,细胞过极化,拟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疗浓度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兴奋作用、加强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单突触和多突触传递,抑制痫灶的高频放电及其向周围扩散。可减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张力。通过诱导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结合胆红素从而降低胆红素的浓度。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3、皮肤:皮疹、瘙痒、皮肤潮红等。 4、全身:寒战、畏寒、发热、疼痛、四肢发冷等。 5、用药部位:疼痛、红肿、屈伸不利等。 6、其他:头晕、恶心、呕吐、心悸、多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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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长期用药可产生耐药性。5.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6.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7.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 |
1、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禁止静脉给药等。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7、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8、加强用药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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