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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非处方 非医保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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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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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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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
盐酸二甲双胍片
盐酸二甲双胍片
主要成分

苯巴比妥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生产企业

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501

国药准字H130205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及体育活动不能有效控制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成人常用量:催眠,一次50~100mg;麻醉前用药,一次100~200mg;术后应用,一次100~200mg,必要时重复,24小时内总量可达400mg;极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治疗癫痫持续状态时剂量加大,静脉注射一次200~300mg(速度不超过每分钟60mg),必要时6小时重复一次。小儿常用量:镇静或麻醉前应用,一次按体重2mg/kg;抗惊厥或催眠每次按体重3~5mg/kg或按体表面积125mg/m2。

应遵医嘱服药。 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的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2550毫克。 2.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 3.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副作用

禁用于以下情况: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等。

下列情况应禁用: 1.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 2.酗酒者,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4.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 5.严重心、肺病患者。 6.酗酒者。 7.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可以暂时停用本品。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

成分

癫痫,癫痫持续状态,婴儿玫瑰疹,妊高症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及体育活动不能有效控制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药理作用

本品为镇静催眠药、惊厥药,是长效巴比妥类的典型代表。对中枢的抑制作用随着剂量加大,表现为镇静、催眠、抗惊厥及抗癫痫。大剂量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有明显的抑制。过量可麻痹延髓呼吸中枢致死。体外电生理实验见苯巴比妥使神经细胞的氯离子通道开放,细胞过极化,拟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疗浓度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兴奋作用、加强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单突触和多突触传递,抑制痫灶的高频放电及其向周围扩散。可减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张力。通过诱导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结合胆红素从而降低胆红素的浓度。

1.口服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以减少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肾功能。 2.接受外科手术和碘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应暂时停止口服本品。 3.肝功能不良:某些乳酸性酸中毒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疾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4.应激状态: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5.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6.应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本品治疗引起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罕见,如发生应排除维生素B12缺乏。 7.即往服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化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难于表达的不适),应当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用,开始其他恰当的治疗方法。 8.单独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当进食过少,或大运动量后没有补充足够的热量,与其他降糖药联合使用(例如磺脲类药物和胰岛素),饮酒等情况下会出现低血糖,须注意。 9.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下﹑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老年患者和服用β-肾上腺阻滞剂的患者的低血糖很难辨认,须注意。 10.患者应当了解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潜在危险和益处,以及选择治疗的方式。也应知道同时控制饮食﹑规律运动的重要性,以及规律检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肾脏功能和血液学参数的重要性。 11.须向患者解释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症状和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情况,当出现不能解释的过度呼气﹑肌痛﹑乏力﹑嗜睡或其他非特异性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及时看医生,在二甲双胍治疗的初期常出现胃肠道症状,一旦患者坚持某一剂量治疗后出现胃肠道症状,通常与药物本身无关,随后出现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的疾病造成的。

注意事项

1.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长期用药可产生耐药性。5.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6.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7.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

1.单剂联合使用二甲双胍和格列苯脲未发现二甲双胍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改变。 2.二甲双胍与呋塞米(速尿)合用,二甲双胍的AUC增加,但肾清除无变化;同时呋塞米的Cmax和AUC均下降,终末半衰期缩短,肾清除无改变。 3.经肾小管排泌的阳离子药物(例如氨氯吡咪﹑地高辛﹑吗啡﹑普鲁卡因胺﹑奎尼丁﹑奎宁﹑雷尼替丁﹑氨苯蝶啶﹑甲氧苄氨嘧啶和万古霉素)理论上可能与二甲双胍竞争肾小管转运系统,发生相互作用,因此建议密切监测﹑调整本品及/或相互作用药物的剂量。 4.二甲双胍与西咪替丁合用,二甲双胍的血浆和全血AUC增加,但两药单剂合用,未见二甲双胍清除半衰期改变。西咪替丁的药代动力学未见变化。5.如同时服用某些可引起血糖升高的药物,如噻嗪类药物或其他利尿剂﹑糖皮质激素﹑酚噻嗪﹑甲状腺制剂﹑雌激素﹑口服避孕药﹑苯妥英﹑烟碱酸﹑拟交感神经药﹑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和异烟肼等时要密切监测血糖,而在这些药物停用后,要密切注意低血糖的发生。 6.二甲双胍不与血浆蛋白结合,因此与蛋白高度结合的药物例如水杨酸盐﹑氨苯磺胺﹑氯霉素﹑丙磺舒等与磺脲类药物相比不易发生相互作用,后者主要与血清蛋白结合。 7.除氯磺丙脲,患者从其他的口服降糖药转为用本品治疗时,通常不需要转换期。服用氯磺丙脲的患者在换用本品的最初2周要密切注意,因为氯磺丙脲在体内有较长滞留,易导致药物作用过量,发生低血糖。 8.二甲双胍有增加华法林的抗凝血倾向。 9.树脂类药物与本品同服,可减少二甲双胍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