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中风先兆,脑血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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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红花、当归、水蛭(制)、赤芍、桃仁、川芎、丹参、土鳖虫、羚羊角、人工牛黄。 |
本品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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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湖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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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138 |
国药准字H2018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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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中风先兆,脑血栓 |
本品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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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1、给药途径: (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铂铵,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脂肪肝:1.8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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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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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服。儿童用药:不适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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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中风先兆,脑血栓 |
本品适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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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根据《本草纲目》记载,中医理论认为,水蛭(性味咸、苦、平)不但有破血逐瘀之功效,而且还有活血去瘀之力,故对瘀血阻于络脉者多奇效,现代药理学研究证明,水蛭不但能抑制凝血酶,而且内含水蛭素、吻蛭素、肝素、抗血栓素,它在抑制凝血酶的同时能起到溶解血栓的作用。2.从人体试验表明:口服本品,血浆优蛋白溶解时间明显缩短,说明本品对打通血脉、改善血液微循环有明显的效果,主要作用:预防和治疗脑血栓(中风) |
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包括: 1、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出汗增加、荨麻疹、斑丘疹、潮红。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哮喘。 3、全身性损害:胸痛、寒战、发热、高热、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4、胃肠损害:恶心、呕吐、腹痛。 5、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6、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静脉炎。 7、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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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该药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医生应询问患者药物过敏史,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如果出现哮喘、胸闷、气促、呼吸困难、心悸、大汗、血压下降等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2、有哮喘发作史的患者慎用。 3、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 4、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5、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6、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儿童用药: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和儿童应谨慎用药,尤其是肌内注射。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并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视。 10、药物过量:尚未见有药物过量的报道,如发生药物过量应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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