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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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 本品含有辅料甘露醇,聚山梨酯80。 |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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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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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22 |
国药准字H20113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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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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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剂量:剂量需根据病人的反应而调节,正常剂量为每小时2-7mg硝酸异山梨酯,但需要时亦可增加至每小时10mg。推荐浓度将50mg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与适当输液如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混合总量至500ml,其浓度为100μg/ml。因减低液体摄入量而需要较高浓度,可用100mg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与输注液混合总量至500ml,其浓度为200μg/ml。本品打开后应立即加入输注液中,混合时应在无菌条件下操作。静脉滴注开始剂量为30μg/分,观察0.5-1小时,如无不良反应可将剂量加倍。每日一次,10天为一疗程。 |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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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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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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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只有在医师认为应用本品利大于弊时才能使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老人用药:同一般患者一样,根据对药物的反应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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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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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硝酸异山梨酯主要的药理作用为松弛血管平滑肌,继而引起外周动脉和静脉扩张,对静脉血管的扩张作用较强。静脉扩张可促进外周血液聚集,减少静脉回流,使心室舒张末压和肺毛细血管楔压降低(前负荷)。松弛小动脉平滑肌,可降低系统血管阻力,动脉收缩压和平均动脉压(后负荷)。硝酸异山梨酯还可扩张冠状动脉。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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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时必须密切监察脉搏及血压,以便及时调整剂量。2、下列情况慎用:近期心肌梗塞,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营养不良、严重肝脏、严重肾脏疾病或低温的病人。3、用药期间宜保持卧位,站起时应缓慢、以防突发体位性低血压。4、长期连续用药可产生耐受性,故不宜长期连续用药。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1.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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