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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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 本品含有辅料甘露醇,聚山梨酯80。 |
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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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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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22 |
国药准字H20133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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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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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剂量:剂量需根据病人的反应而调节,正常剂量为每小时2-7mg硝酸异山梨酯,但需要时亦可增加至每小时10mg。推荐浓度将50mg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与适当输液如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混合总量至500ml,其浓度为100μg/ml。因减低液体摄入量而需要较高浓度,可用100mg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与输注液混合总量至500ml,其浓度为200μg/ml。本品打开后应立即加入输注液中,混合时应在无菌条件下操作。静脉滴注开始剂量为30μg/分,观察0.5-1小时,如无不良反应可将剂量加倍。每日一次,10天为一疗程。 |
每日2.5g/m2,连用2周,休息1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2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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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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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的副反应可能与以下情况有关:消化系统:最常见的副反应为可逆性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炎等。严重的(3~4级)副反应相对少见。皮肤:在几乎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中发生手足综合征:表现为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麻刺感、无痛感或疼痛感,皮肤肿胀或红斑,脱屑、水泡或严重的疼痛。皮炎和脱发较常见,但严重者很少见。全身不良反应:常有疲乏但严重者极少见。其他常见的副反应为粘膜炎、发热、虚弱、嗜睡等,但均不严重。神经系统:头痛、感觉异常、味觉障碍、眩晕、失眠等较常见,但严重者少见。心血管系统:下肢水肿较轻且不常见。尚未见其他心血管系统副作用。血液系统: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极少见贫血,但都不严重。其他:常见厌食及脱水,但重者极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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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只有在医师认为应用本品利大于弊时才能使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老人用药:同一般患者一样,根据对药物的反应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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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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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硝酸异山梨酯主要的药理作用为松弛血管平滑肌,继而引起外周动脉和静脉扩张,对静脉血管的扩张作用较强。静脉扩张可促进外周血液聚集,减少静脉回流,使心室舒张末压和肺毛细血管楔压降低(前负荷)。松弛小动脉平滑肌,可降低系统血管阻力,动脉收缩压和平均动脉压(后负荷)。硝酸异山梨酯还可扩张冠状动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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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时必须密切监察脉搏及血压,以便及时调整剂量。2、下列情况慎用:近期心肌梗塞,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营养不良、严重肝脏、严重肾脏疾病或低温的病人。3、用药期间宜保持卧位,站起时应缓慢、以防突发体位性低血压。4、长期连续用药可产生耐受性,故不宜长期连续用药。 |
需限制剂量的毒性包括:腹泻、腹痛、恶心、胃炎及手足综合征。近半数接受本品治疗者会诱发腹泻,对发生脱水的严重腹泻者应严密监测并给予补液治疗。每日腹泻4~6次或有夜间腹泻者为2级腹泻,每日腹泻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碍者为3级腹泻,每日腹泻10次以上或者有肉眼血便和需静脉补液者为4级腹泻。如发生2、3或4级腹泻,则应停用本品,直到腹泻停止或腹泻次数减少到1级时再恢复使用。3级或4级腹泻后再使用本品时应减少用量。几乎近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发生手足综合征,但多为1~2级,3级综合征者不多见。多数副反应可以消失,但需要暂时停止用药或减少用量,无须长期停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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