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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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 本品含有辅料甘露醇,聚山梨酯80。 |
黄芪、女贞子、黄精(制)、北沙参、麦冬、党参、白术、茯苓、绞股蓝、白毛藤、仙鹤草、远志(去心)、陈皮(制)、山药、芡实、甘草、吲哚美辛、醋酸地塞米松、螺内酯、法莫替丁、地西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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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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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522 |
国药准字Z2016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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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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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剂量:剂量需根据病人的反应而调节,正常剂量为每小时2-7mg硝酸异山梨酯,但需要时亦可增加至每小时10mg。推荐浓度将50mg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与适当输液如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混合总量至500ml,其浓度为100μg/ml。因减低液体摄入量而需要较高浓度,可用100mg注射用硝酸异山梨酯与输注液混合总量至500ml,其浓度为200μg/ml。本品打开后应立即加入输注液中,混合时应在无菌条件下操作。静脉滴注开始剂量为30μg/分,观察0.5-1小时,如无不良反应可将剂量加倍。每日一次,10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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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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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只有在医师认为应用本品利大于弊时才能使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老人用药:同一般患者一样,根据对药物的反应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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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不稳定型心绞痛,稳定型心绞痛,心绞痛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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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硝酸异山梨酯主要的药理作用为松弛血管平滑肌,继而引起外周动脉和静脉扩张,对静脉血管的扩张作用较强。静脉扩张可促进外周血液聚集,减少静脉回流,使心室舒张末压和肺毛细血管楔压降低(前负荷)。松弛小动脉平滑肌,可降低系统血管阻力,动脉收缩压和平均动脉压(后负荷)。硝酸异山梨酯还可扩张冠状动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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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时必须密切监察脉搏及血压,以便及时调整剂量。2、下列情况慎用:近期心肌梗塞,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营养不良、严重肝脏、严重肾脏疾病或低温的病人。3、用药期间宜保持卧位,站起时应缓慢、以防突发体位性低血压。4、长期连续用药可产生耐受性,故不宜长期连续用药。 |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2、本品针对的发热为癌性发热,不宜同时应用其他退热药。发热病人服用后会出汗,个别病人可大汗淋漓。如汗出过多,应补充足够的水和电解质。感染所致的发热不属本品适应症范围,应配合使用抗生素。 3、小部分病人服药后出现面部轻度潮红、轻度浮肿,腹壁皮下脂肪增厚不影响继续用药,停药后逐渐消退。 4、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象。 5、对已治愈的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如需服用,应配合保护胃粘膜、抗溃疡药品。 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及尿糖,如连续二次空腹血糖在6.5~7.0mmol/L范围,应减少服用量,给予降糖药治疗。如用降糖药血糖不降,即停服本品。 7、服用本品,个别病人会出现困乏、爱睡、下肢酸软、乏力,这与本药有镇静、安眠作用有关,极少数病人出现小腿肌痉挛(抽筋)的低钙症状,一般不必处理,较重者需补钙治疗。 8、使用本品,出现消化道出血者,应静脉给予制酸等抗溃疡药治疗。如出现胃部不适或饥饿性胃痛,可配合服抗溃疡药品。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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