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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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尿嘧啶 |
苦参、西河柳、蛇床子、马齿苋、荆芥、白鲜皮、百部、蜂房、桃枝、柳枝、槐枝、川芎、蒺藜、地肤子、白芷、艾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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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贞玉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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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12 |
国药准字B20020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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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肝癌,腺癌 |
疏风止痒,燥湿解毒。适用于风邪外来,湿毒内蕴,腠理失和所致的皮肤、阴部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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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成人常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 (2)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3)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
外用,可直接涂于患处或经稀释4倍后洗浴患处,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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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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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老人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有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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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肝癌,腺癌 |
疏风止痒,燥湿解毒。适用于风邪外来,湿毒内蕴,腠理失和所致的皮肤、阴部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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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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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使用本品时,请勿用其它去污剂,以免影响疗效。忌用热水烫洗。 5.本品如有沉淀,不影响使用效果,摇匀后使用。 6.孕妇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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