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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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尿嘧啶 |
太子参、枳实(炒)、砂仁、鸡内金(醋制)、山楂(炒焦)、鳖甲(醋刺)、穿山甲(制)。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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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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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12 |
国药准字B201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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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肝癌,腺癌 |
健脾和胃,消积增食。用于小儿乳食内滞所致厌食,消化不良,脘腹胀满,面色无华,形体消瘦,大便失调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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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成人常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 (2)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3)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
口服。1~3岁一次1/3袋,3~6岁一次1~1.5袋,6~9岁一次1.5~3袋,9~12岁一次3~4.5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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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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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老人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有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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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肝癌,腺癌 |
健脾和胃,消积增食。用于小儿乳食内滞所致厌食,消化不良,脘腹胀满,面色无华,形体消瘦,大便失调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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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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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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