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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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尿嘧啶 |
本品系从胸腺中提取的有生物活性的多肽类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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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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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12 |
国药准字H1999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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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肝癌,腺癌 |
①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②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③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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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成人常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 (2)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3)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
口服。每次5-15mg(1-3粒),每日3次,严重病人可遵医嘱增至每次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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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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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老人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有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对胚胎异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尽管本品未证实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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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肝癌,腺癌 |
①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②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③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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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4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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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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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时。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请遵医嘱。 (4)本品只作为辅助用药。 (5)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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