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血尿,血红蛋白尿,脓尿,乳糜尿,蛋白尿,脓疱,结节,,溃疡,瘙痒,囊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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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黄、蒲公英、陈皮、木鳖子、白芷、天花粉、金银花、黄柏、乳香(制)、当归、赤芍、甘草、蛇蜕(酒炙)、干蟾(制)、蜈蚣、全蝎、芒硝。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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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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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092 |
国药准字H2003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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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血尿,血红蛋白尿,脓尿,乳糜尿,蛋白尿,脓疱,结节,,溃疡,瘙痒,囊肿 |
厌氧菌感染,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牙龈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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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4次。 |
静脉滴注: 1.厌氧菌引起的感染:0.8g,每日一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2.外科预防手术后感染用药:总量1.6g,分1次或2次静脉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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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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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服。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但妊娠3个月初内应禁用。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慎用或遵医嘱。 2.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停药三日后方可授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患者禁用。老人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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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血尿,血红蛋白尿,脓尿,乳糜尿,蛋白尿,脓疱,结节,,溃疡,瘙痒,囊肿 |
厌氧菌感染,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牙龈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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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对大多数厌氧菌具有较强抗菌作用,抗菌谱包括:1.脆弱拟杆菌和其他拟杆菌属、梭状菌属、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韦荣氏球菌属及加得纳菌。2.2~4mg/L的浓度可抑制大多数厌氧菌。3.微需氧菌、幽门螺杆菌对其敏感。4.对阴道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仿,其代谢物对加得纳菌的活性较甲硝唑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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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本品滴注速度应缓慢,浓度为2mg/ml时,每次滴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浓度大于2mg/ml时,滴注速度宜再降低1~2倍。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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