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血尿,血红蛋白尿,脓尿,乳糜尿,蛋白尿,脓疱,结节,,溃疡,瘙痒,囊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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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黄、蒲公英、陈皮、木鳖子、白芷、天花粉、金银花、黄柏、乳香(制)、当归、赤芍、甘草、蛇蜕(酒炙)、干蟾(制)、蜈蚣、全蝎、芒硝。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化学名称:4-硝基-2-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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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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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092 |
国药准字H200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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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血尿,血红蛋白尿,脓尿,乳糜尿,蛋白尿,脓疱,结节,,溃疡,瘙痒,囊肿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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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4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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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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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服。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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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血尿,血红蛋白尿,脓尿,乳糜尿,蛋白尿,脓疱,结节,,溃疡,瘙痒,囊肿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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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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