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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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丙-2-基 N-[(S)-({[(2R)-1-(6-氨基-9H-嘌呤-9-基)丙-2-基]-氧化}甲基)(苯氧基)磷酰基]-l-丙氨酸酯,(2E)-丁-2-烯二酸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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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Patheon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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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20 |
H2018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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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 12 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 35 kg)慢性乙型肝炎(参见【药理毒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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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适量水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口服,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应当由具备慢性乙型肝炎管理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 成人和青少年(年龄为 12 岁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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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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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该药品对妊娠﹑分娩及哺乳期母婴的影响,未进行该项实验。儿童用药:见本说明书【用法用量】项下有关儿童用量内容。对儿童生长发育与成人的差异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未进行该项目实验。老人用药:在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老人与成人的差异,未进行该项目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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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 12 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 35 kg)慢性乙型肝炎(参见【药理毒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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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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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 |
1、肝炎恶化 停止治疗后突发 警告:已有报告指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的患者出现了肝炎急性加重的情况(通常与血浆中 HBV DNA 水平升高相关)。大部分病例属于自限型,但严重加重的情况(包括致命性结局)可能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之后出现。应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至少6 个月内,通过临床和实验室随访定期进行肝功能监测。如果合适,可能需要恢复乙型肝炎治疗。 在进展期肝病或肝硬化患者中,不建议停止治疗,因为治疗后肝炎加重可能导致肝功能失代偿。在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中,肝病突发尤其严重,有时甚至致命。 治疗期间突发 慢性乙型肝炎自发性加重相对较为常见,特点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短暂增加。开始抗病毒治疗后,一些患者的血清 ALT 可能有所增加。在代偿性肝病患者中,此类血清 ALT 增加通常不伴有血清胆红素浓度增加或肝功能失代偿。肝硬化患者在肝炎恶化后出现肝功能失代偿的风险可能更高,因此,应在治疗期间加以严密监测。 2、HBV 传播 必须告知患者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不能预防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的方式传播 HBV 的风险。必须继续采取适当预防措施。 3、失代偿性肝病患者 对于患有失代偿性肝病以及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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