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
| 生产企业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20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适量水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口服,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该药品对妊娠﹑分娩及哺乳期母婴的影响,未进行该项实验。儿童用药:见本说明书【用法用量】项下有关儿童用量内容。对儿童生长发育与成人的差异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未进行该项目实验。老人用药:在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老人与成人的差异,未进行该项目实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
| 成分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