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分散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分散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查看说明书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分散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分散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分散片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720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本品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适量水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口服,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该药品对妊娠﹑分娩及哺乳期母婴的影响,未进行该项实验。儿童用药:见本说明书【用法用量】项下有关儿童用量内容。对儿童生长发育与成人的差异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未进行该项目实验。老人用药:在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老人与成人的差异,未进行该项目实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