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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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5克和克拉维酸0.125克。 |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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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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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411 |
国药准字H2000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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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中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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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 2.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2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4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曰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8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 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β-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小于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1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Omg(2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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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以下列出的是与贝那普利以及其它ACE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与成年人相似。没有关于儿童长期给药和其对生长、青春期发育和一般发育的影响的资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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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成年人一样(见【药代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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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中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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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2.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有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杆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3.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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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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