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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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5克和克拉维酸0.125克。 |
重组人干扰素α-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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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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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411 |
国药准字S2001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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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中 |
治疗宫颈糜烂;治疗尖锐湿疣,也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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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 2.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治疗宫颈糜烂:月经干净后第3天开始用药,隔日一次,一次1克,6-10次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治疗病毒性皮肤病:涂患处,每日4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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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1、治疗宫颈糜烂:个别患者偶可出现轻度瘙痒,下腹部坠胀,分泌物增多,停药后自行消失。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2、治疗病毒性皮肤病:用药期间偶见轻度瘙痒、灼痛,不需终止治疗可自行缓解。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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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的严格对照临床研究,只有医生确实认为本品的潜在利益大于胎儿的潜在危险才可使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经验仍有限,对此类病例应小心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其他尚不清楚。老年用药: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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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软性下疳,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中 |
治疗宫颈糜烂;治疗尖锐湿疣,也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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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2.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有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杆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3.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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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 |
1.对干扰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2.治疗宫颈糜烂,月经期间停止用药。 3.治疗宫颈糜烂,用药期间禁止性生活及坐浴。 4.治疗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本品为非首选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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