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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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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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Bayer Pharma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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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525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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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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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1~2粒),每6小时一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4粒),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16粒)。 2.小儿常用量:按体重一日25~50mg/kg。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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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头孢茵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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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也可进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伴有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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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
1.高血压。2.冠心病。3.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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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对不产青霉素酶和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厌氧革兰阳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呈现耐药。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本品对淋病奈瑟菌有一定作用,对产酶淋病奈瑟菌也具活性;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活性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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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问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
1.低血压 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 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4.外周水肿 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 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6.充血性心力衰竭 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7.对诊断的干扰 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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