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尿路感染,肺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核糖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30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尿路感染,肺炎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0.5~0.75g(1~1.5支),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每日20~40mg/kg,分2次注射。疗程一般在10天以内,不超过14天。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
| 副作用 |
1.肾功能低下者禁用。2.孕妇禁用。3.婴幼儿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第8对脑神经损害,故孕妇应禁用。儿童用药:因本品可能致听神经和前庭功能损害,故婴幼儿禁用。儿童慎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能会产生各种毒性反应,故应注意监测肾功能(最好测定肌酐清除率);应采用较小剂量,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应注意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进行听力图检测。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尿路感染,肺炎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有较强的作用。对大肠肝菌、肺炎克雷伯菌、普通变形杆菌、志贺菌属、沙门菌属有良好抗菌作用,其活性较卡那霉素稍差。对部分葡萄球菌属、淋球菌、脑膜炎球菌也有较好作用。对链球菌属和结核杆菌有微弱作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菌无效。本品与卡那霉素交叉耐药。实验动物豚鼠耳毒性试验结果,本品对豚鼠的听力及耳蜗病理损害明显低于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 |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过敏。2.下列情况应慎用。(1)失水,由于血药浓度增高,产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2)第8对脑神经损害,可致听神经和前庭功能损害;(3)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可致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4)肾功能损害,宜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3.对诊断的干扰: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血镁、血钾、血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4.对患者应注意监测:(1)前庭功能检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